培根说过:”读书给人以乐趣,给人以光彩,给人以才干。“
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,我经常赖着妈妈给我读书,所以妈妈在我要睡觉的时候总会给我读上几个小故事,每当我听到写得好,都会让妈妈再给我读上几遍。从那时开始我已经迷上了书中的故事,就为我打下了爱看书的基础。
慢慢的我会识字了,终于可以自己看书了!我非常开心,迫不及待地拉着妈妈到附近的书店买了一本书就开始看。可那时我认识的字太少了,总是一句话还没读完,就要查好几次字典,虽然这样很麻烦,但是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,很想知道下面的内容,所以也不管这么多了。
那时我上一年级,总还是有作业的,可我总是在做作业前偷看一会儿。我原来是计划只看10分钟就做作业的,但我一看起来什么都不顾了,只有听到妈妈的脚步声,我才会想起还要写作业。
就这样过了几个月,我便只会在写完作业后在看书了,因为我在书中读到一个故事叫《先完成该做的事》,这让我知道了先把自己的任务等完成了再玩,再做其它的事会做得更加尽兴、放松。从这以后,我便快速的、保质保量的把作业做完后再看书了。
现在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。
珊瑚实验小学 五年级(12)班 吕玎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