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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天羽:我要当食品安全代言人

编辑 : 发布时间 : 2017年04月21日 来源 : 小记者之家网

相信大家都知道,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显著,“老鼠肉冒充羊肉”、“粪水臭豆腐”、“黑心肉”事件不由得让人胆颤,尤其是14年前,安徽阜阳地区就曾发生的“大头娃娃事件”。当时,从2003年5月起,安徽阜阳地区相继出现婴幼儿因饮用劣质奶粉而腹泻,重度营养不良的情况。据统计,2003年5月以来,因食用劣质奶粉出现营养不良综合征的共171例,死亡13例。这一事件,在当年震惊全国,之后发生的“三聚氰胺奶粉”事件更是击垮了中国民众对国产奶粉的信任,从而掀起了民众出国狂购奶粉的风波。

目前,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民众最为关心的社会问题。俗话说,“人是铁饭是钢”,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极大的。试想一下,你面对满桌的丰盛菜肴,可这些“美味佳肴”里面实际掺杂了许多有毒有害物质,你还吃得下去吗?很遗憾的是,“苏丹红”、“瘦肉精”、“地沟油”、“农药残留蔬菜”,这些堪称毒药的食品就潜伏在我们的盘中餐,严重威胁着我们的健康,若是再不阻止,人们只会“吃荤的怕激素,吃素的怕毒素,喝饮料怕色素,吃什么心里都没数”。

对于食品安全问题,中央政府决心彰显。2013年2月6日,我国首次特别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——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,成员包括国务院29个部委中的15个。2014年9月,中国发布了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(2011—2015)》。2015年4月24日,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布第21号主席令,宣布将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。新《食品安全法》建立了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“零容忍”制度,这些刑法和法律的顶层设计,彰显了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,也成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。

今年4月,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《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》强调用“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”,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,并提出,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,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。

我虽然只是身处校园的小学生,但是希望能成为食品安全代言人,让我有机会拿起自己的笔,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;我希望成为食品安全代言人,至少让我身边的人,明白如何辨别不安全食品,让他们免受食品安全的困扰;我希望成为食品安全代言人,我愿以身作则在同学中传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,带领同学们向路边摊贩说再见,让大家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美好的未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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